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规定,为提高公司再融资事项审议效率,同意在《公司章程》增加上述条款。
同时,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期间,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及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注册资本由221,637,189元变更为320,947,604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21,637,189股变更为320,947,604股。根据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cninfo***.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修正案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变更信息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