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大成惠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2、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注册登记机构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2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4、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取如下方法咨询: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dcfund***.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上海金交易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资金
发放公告
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4、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截至2023年5月29日,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件。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本基金自2023年5月30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5月30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基金管理人已完成向中国***报会备案,并于2023年6月14日发布了《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992,893.58元,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清盘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发放的清盘权益登记日为 2023年 6月 21 日,资金发放日为 2023 年 6月 26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以登录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dc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 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注销手续。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